合肥 入境 居家隔离 (合肥入境居家隔离政策)

合肥桑拿 06-29 阅读:22 评论:0
合肥 入境 居家隔离 (合肥入境居家隔离政策)

根据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》(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第36号通告),现对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政策调整如下:

一、调整居家隔离人员范围

自2023年1月8日起,对所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入境人员,解除集中隔离,采取居家隔离措施。

二、居家隔离时间

居家隔离时间为7天,自抵达合肥之日起计算。在居家隔离期间,不得外出。

三、居家隔离条件

居家隔离条件如下:

  • 具备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,居住人员不超过5人;
  • 有固定的取物、就餐区域,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;
  • 能够保证足不出户,由他人负责采购生活必需品;
  • 遵守居家隔离相关规定,不得擅自外出;
  • 有条件的家庭可使用指夹式血氧仪,每天监测并上传血氧饱和度。

四、居家隔离措施

居家隔离期间,需严格遵守以下措施:

  • 足不出户,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;
  • 每日进行健康监测,并通过微信小程序“合肥微家”或“安康码”进行上报;
  • 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,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;
  • 保持室内通风,每日对生活用具和门把手等物品进行消毒;
  • 定期对生活废品进行消毒处理,并由专人进行收集和处理。

五、居家隔离核酸检测

居家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满7天后,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后解除居家隔离。

六、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的处罚

违反居家隔离规定,擅自外出或不配合社区管理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居家隔离规定,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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